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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“未”健康成长,让爱与责任不缺失——杜集区法院发出首份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
浏览次数:229作者: 站点管理员   发布时间:2024-04-11

为落实家庭教育指导工作,引导父母切实履行“为人父母”的责任和义务。近日,华体网: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,向双方当事人发出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》。

本案中原被告2008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,2009年12月生育一子,后两人2015年9月21日办理离婚登记,又于2017年12月4日复婚。期间,在两人产生矛盾后,原告回到娘家居住,两人将婚生子托付给爷爷照顾。原告称有时给孩子缴纳学费,给予一定的零用钱,但这仅仅是履行了物质上的‘养’的义务,而情感陪伴和教育引导等‘育’的义务却明显缺失。原被告应亲自养育,根据婚生子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引导,充分尊重、理解未成年人。

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。父母应当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,用正确的思想、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、品行和习惯。杜集区法院将以案件审理为抓手,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,建立家庭教育司法指导的长效工作机制,凝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力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、法治环境。文/叶波